无数人因此倾家荡产!很多公务员不注意成“老赖”!不想惹麻烦一定谨记这几点!
结果都悲催了
案例
由于贷款人消失不见,在焦作市房管局工作的公职人员、担保人之一王某成为此次执行的对象之一。2018年6月29日下午3时50分左右,执行小组来到市房管局,径直来到王某位于4楼的办公室。由于之前法院在向王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后,王某并未履行职责,此次决定拘留。执行法官核实王某身份后,向他宣读了拘留决定书。王某随后配合法院,被带上警车。
随后,焦作解放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了另一名被执行人、焦作市农业局公职人员张红(化名)的办公场所。看到干警和媒体到来,张红悄悄躲在了办公室的门后,但还是很快就被干警找到。面对不得不履行的法律义务,张红表示,愿意还款,但目前没办法全部还清。法院干警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后,将张红带上警车。
这两个案例被执行人都是公职人员,原因都是为他人担保,类似的案例我们身边举不胜举。
延伸阅读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的规定,保证的方式有:(一)一般保证;(二)连带责任保证。也就是说担保人的责任相应的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。一般保证责任,担保风险相对较小。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,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,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。但此种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之前,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。而连带保证责任比一般保证责任更重。如果债务人迟迟不归还欠款, 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还款,且担保人无法拒绝。
说通俗点说就是,借款人跑路了,你作为担保人要替他还钱。如果你不还,对方可以将你起诉到法院,判决生效后,法院可以冻结你的账户!查封拍卖你的房子!如果你一直不履行担保责任,法院还可以对你进行司法拘留!由于公务员和教师的职业属性,利于借款增信,在实务中,公务员和教师为他人借款担保出问题的案例很多。担保签字只需要几秒,替人还款可能需要一辈子!无数人因为盲目为别人提供担保而倾家荡产。
法官提醒
1.最安全的方案就是不为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;
2.如果一定要提供担保应重点考察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,可采取一般保证的担保方式,并要求借款人再找一些担保人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相应的反担保。
3.不要在空白的担保合同以及空白纸张上签字,对于自己所要签署的文件应仔细阅读,以免稀里糊涂被骗担保。
看完此文你意识到了吗,感觉不错的话就分享出去吧,让更多人的人了解,避免类似的麻烦发生!
素材来源:焦作执行、法律小常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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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贾共鑫、梁富海审核:程 彤